组织机构
   
  姜屯司法所团支部发挥“三大员”作用助推企业发展  
   
   
 
 
     
 
    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时,姜屯司法所团支部结合企业自身特点,充分整合力量,积极发挥好“三大员”的作用,助推企业发展,收到了较好成效。
    一是充分发挥“信息员”作用。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,在企业组建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,负责报告企业的矛盾纠纷信息,对涉及稳定的重大纠纷隐患和重大突发事件,司法所人员第一时间逐级上报,将矛盾纠纷遏止在萌芽状态。
    二是充分发挥“宣传员”作用。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辖区内法制宣传员的力量,结合“法律进村庄”、“法律进企业”活动,印发宣传资料,现场讲解法律知识,向企业负责人、企业员工和周边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其法律意识,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    三是充分发挥“调解员”作用。按照企业所属地原则,全面排查调处辖区内与企业相关的征地拆迁、劳动合同、相邻权等矛盾纠纷,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,切实为企业发展“保驾护航”。